资讯详情

财政部: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2024-08-05 03:49 7 0
五金汇
2024-08-05 03:49

        8月25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25日

作者:五金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