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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腾挪之问:宝宝强股权归属与马蓉的净身出户之辩
2025-02-12 07:08 17 0
365淘商网
2025-02-12 07:08
王宝强与马蓉的股权归属和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详细分析:

一、股权腾挪过程

王宝强在2016年3月和4月对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
  1. 2016年3月25日:马蓉将宝亿嵘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王宝强和宋喆,马蓉退出公司,王宝强成为公司自然人股东 。
  2. 2016年4月19日:王宝强将宝亿嵘所有其他股东的股权全部转给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宝强成为该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二、股权归属问题

尽管王宝强通过股权腾挪将公司股权集中到自己名下,但根据中国婚姻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即使股权形式上归王宝强所有,这些股权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

三、马蓉的股东身份

马蓉曾主张自己是宝亿嵘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以《股权代持协议》为依据,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 。然而,工商登记显示马蓉并非宝亿嵘公司的股东 。

四、财产分割与净身出户

  1. 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尽管王宝强是过错方,但马蓉作为股东的权益仍需得到法律保障 。
  2. 净身出户:马蓉并非必然“净身出户”,婚姻法规定,离婚时非过错方对过错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并不意味着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 。

总结

王宝强的股权腾挪虽然增强了他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并未改变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马蓉虽未在工商登记中显示为股东,但其股东权益仍需通过法律途径确认。离婚时,财产分割应依法进行,马蓉作为过错方并不必然导致净身出户 。
作者:365淘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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